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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3-2014年“挑战杯”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山东财经大学 发表于 2013.11.27| 点击数9005

新闻标签: 通知 全国

关于举办2013-2014年“挑战杯”山东财经大学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学生组织:

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的“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已经成功举办了八届,第九届全国竞赛将于明年举办。为进一步鼓励和引导广大师生积极参与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进一步提高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的质量水平,学校决定举办“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并参加第九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全国竞赛,现就开展该项竞赛活动通知如下:

一、 要充分认识开展挑战杯竞赛的目的和意义

 “挑战杯”竞赛活动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学术竞赛活动的简称,共有“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包括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和“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两个项目。

“挑战杯”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促进青年创新人才成长、深化高校素质教育、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广大高校乃至社会上产生了广泛而良好的影响,被誉为当代大学生科技创新的“奥林匹克”盛会。

创业计划竞赛,又称商业计划竞赛,是风靡全球高校的重要赛事。它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

创业计划竞赛顺应时代发展潮流,反映青年学生成长发展的强烈愿望,已经成为广大学生增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有效载体,并与第一课堂的专业教学工作高度关联,是高校展示办学水平、教育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窗口。

全校各单位、各学院和广大师生要从人才培养,特别是创新人才培养的高度上来重视这项赛事的实施,要以过程导向和广泛参与为目标,引导广大学生主动踊跃参加挑战杯竞赛;发动广大教师率先垂范,积极参与,发挥好示范指导作用。

二、要精心设计活动方式,务求实效

校级竞赛组委会统筹指导全校竞赛,重点负责校级复赛、决赛和推选优秀团队和作品参加全省和全国竞赛。各学院要加强竞赛开展的宣传发动、指导教师的选配、优秀团队和作品选拔等工作。要精心设计活动方式,务求实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活动落实

学校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的竞赛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领导我校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校团委作为主要的组织单位,要总结多年来挑战杯竞赛的经验,规范有效地实施好这项工作。各单位、各学院要按照本通知和实施方案(附件2)的要求,高度重视,密切配合,积极创造有利条件,做好策划组织,搭建活动平台,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有力保障。

各学院应建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学院党团组织优势,充分发挥学生和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学院实际建立各种激励奖励制度。各学院对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对活动过程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团队的创业实践要及时总结上报。

 

 

 

 

                                                                                                                                                                      共青团山东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3年11月14日

 

 

附件1:2013-2014年“挑战杯”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13-2014年“挑战杯”山东财经大学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实施方案

 

 

 

 

 

附件1:

2013-2014年“挑战杯”山东财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胡文波 副校长

成  员:徐思生 党委办公室主任

    张书学 校长办公室主任

    张  建 党委宣传部部长

      李秀美 人事处处长

    刘正林 教务处处长

      韩作生 研究生部主任

      刘瑞波 科研处处长

      王  剑 学工部部长

    苏洪志 就业指导处处长

      邓迎迎 团委书记

      刘奇耀 团委副书记

    刘  闯 校学生会主席

    刘  臻 校研究生会主席

办公室主任:邓迎迎(兼)

   

 

 

 

 

 

附件2:

           2013-2014年“挑战杯”山东财经大学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目标

为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积极参与科技创新实践,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努力培养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以重在参与和过程导向为目标,进一步发挥“挑战杯”竞赛的教育和引导作用,特举办山东财经大学2013-2014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

二、参赛要求

(一)凡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均可报名参赛;本届竞赛分为创意和创业计划两个类别,创业计划类分为已创业和未创业。

(二)各学院要广泛宣传动员,在营造浓厚的参与氛围基础上,认真选拔推荐至少15个创业计划竞赛作品(以第一作者所在学院作为申报学院)参加全校初赛评审;创意竞赛作品推荐数不做硬性规定。

(三)创业计划竞赛每个团队一般可由3-8名成员组成,原则上不超过10名,但团队成员须来自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不同学院;创意竞赛不做专业、学院限制,原则上不超过8人。

团队组建以自愿为原则,鼓励跨专业、跨院系、甚至跨学校组队参赛。第一作者所在学院和指导教师要注重对创业团队整体结构和水平、团队成员实际专业水平与创业能力的考察。对研究生参赛,研究生部、专业所在学院与校研究生会要共同发动,鼓励与本科生结合形成合理团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在不同的比赛阶段,团队成员可做适当调整。

校级竞赛组委会将对团队构成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进入评审。

     三、作品和团队要求

(一)创意竞赛主要以商业创意为主,通常包括产品创意、服务创意、营销策划创意、广告创意、形象创意、商业模式创意等,创意能够带来无尽商机、带给人们很多启示和方便,或者能够丰富人们的生活。参赛个人或者团队对商业创意的呈现既可以是一个恢弘的大手笔,也可以是某个细节的智慧之光。

商业创意具体来源有:自己团队提出的商业创意;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团队须向竞赛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其他来源。

商业创意作品可以是文字形式、也可以是其它形式(图片、视频、实物等)配以文字形式。字数不限,但以能够清楚解释创意的主要含义为准。

(二)创业计划竞赛借用风险投资的运作模式,要求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者服务,并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以获得风险投资为目的,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

    参赛者组成优势互补的竞赛小组,提出一个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产品或服务,围绕这一技术、产品或服务,完成一份完整、具体、深入的创业计划,以描述公司的创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把握这一机会的进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提示风险和预期回报,并提出行动建议。竞赛对书面作品的质量和水平逐年提高,对创业团队,特别是参加秘密答辩团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要求不断提高。竞赛也越来越注重创业计划的有效实施。

   (三)参赛作品和团队,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团队和作品参赛资格并通报批评。

    四、日程安排

整个竞赛分宣传选拔和初赛、校级复赛、决赛、参加全省及全国竞赛、总结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选拔和初赛阶段(2013年5月至2013年12月中旬)

本阶段,在学校统筹指导下,校院两级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和师生参与,组织了竞赛宣讲、培训、项目推介,沙龙、组队报名。2013年5月,第一次征集和指导学生创意和创业计划方案,并部署2013年暑假进行项目调研完善或者寻找新项目。

2013年12中旬前,各学院完成优秀团队和作品选拔,确定校级初赛推荐作品。学院选拔优秀作品要按照合理的比例在申报作品中评出一、二、三等奖,学院三等奖作品比例原则上应占学院作品总数的50%,评审结果须报校级竞赛组委会并将一、二等奖的作品推荐上报校级竞赛组委会,确定复赛队伍。

(二)复赛阶段(2013年12月下旬至2014年3月上旬)

本阶段主要是进行大赛的深入培训、各参赛团队交流探讨、信息跟踪、相关支持等工作,特别是利用寒假期间,做好复赛作品的修改、完善以及团队答辩准备工作。校级竞赛组委会组织复赛评审,最后确定决赛团队。

校级竞赛组委会设定复活程序,凡未进入校级复赛团队的作品,如需要申请复活的,首先由学院受理,组织专家进行复活评审,通过者由校级竞赛组委会组织专家复活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复赛评审。

(三)决赛阶段(2014年3月中旬至4月下旬)

     本阶段主要是对决赛团队和作品进行后期指导和培训,组织决赛书面评审和答辩。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比赛。

    (四)参加全省暨全国竞赛(2014年5月至10月)

全省、全国比赛入围团队完善创业计划,争取投资,进行全国决赛赛前集训,分模块、分不阶段的提升团队成员的竞争力以及作品的创新性,组队参加全国决赛。

(五)总结表彰(2014年11月)

(六)表彰获奖团队、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及先进个人。

  1.创业团队奖

进入复赛而未进入决赛的团队获校级三等奖,决赛评出校级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奖团队若干,并从特等奖、一等奖获奖团队中评出“最佳表现奖”、“最佳团队奖”、“最佳创意奖”等单项奖团队各一个。

2.组织团体奖

设“挑战杯”、“优胜杯”, 学院总分第一名获“挑战杯”;并设优胜杯若干座,按照学院总分高低加以确定,优胜杯数量根据综合考量由竞赛组织委员会决定。学院总分为学院组织比赛得分与参赛团队得分之和。

学院组织比赛得分:

根据学院组织及参赛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评分。

(1)广泛参与。其一、进入复赛的团队,其第一核心成员所在院部为作品的申报学院。按要求申报15件及以上作品的学院加100分,不足15件的学院按照每件6分计算成绩;创意类作品按照每件5分根据实际数加分,最高不超过50分;其二、参赛学生占所在学院比例较大的前七名学院,加50分。该项满分200分;

(2)学院活动。由学院组织、承办的竞赛培训、竞赛沙龙、专题讲座、评审答辩等活动,经校团委认定,每场次加20分,多学院联合组织初赛评审,在原基础上增加10分,该项满分160分。

(3)保障工作。学院设立创新基金为参赛团队提供各种条件和资金支持的,保障充分的,加50分;有部分条件提供但无资金支持的加20分。

(4)指导教师。鼓励教师面向全校学生给予指导,校级一等奖、特等奖获奖团队的指导教师,按其所在学院加20分。获得省级或者省级以上奖励的,按2倍加分。

(5)参与学校工作。在学校层面参与竞赛工作的教师,按每人次计,其所在院部加10分。

参赛团队获奖得分:

以下得分规则均为当有团队获奖时,该团队成员所属学院的加分情况。

参赛作品分*0.9+团队成员分*0.1;

创业计划参赛作品分:从特等奖至校级三等奖分别得100、70、40、20分;创意类参赛作品分:从特等奖至校级三等奖分别得60、30、10、5分;

创业计划类团队成员分:团队成员所在单位获团队成员分,其中核心成员(核心成员的人数在四人以内,包含四人)所在单位从特等奖至三等奖分别得100、70、40、20分,其他成员所在单位从特等奖至三等奖分别得50、35、20、10分。

创意类团队成员分:团队成员所在单位获团队成员分,其中核心成员(核心成员的人数在三人以内,包含三人)所在单位从特等奖至三等奖分别得60、30、10、5分,其他成员所在单位从特等奖至三等奖分别得30、15、5、3分。

团队核心成员由团队根据实际贡献度加以自行确定,并上报团委加以确认。

决赛最佳奖参赛作品获双倍得分,全省竞赛获奖作品获一倍累计加分,全国竞赛获奖参赛作品获两倍累计加分。

如遇总积分相等,则已获特等奖作品的件数决定统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三等奖。

3.个人奖

   (1)指导教师;

   (2)优秀团队成员;

   (3)在学校评审、指导等工作有重要贡献的教师;

   (4)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分管该项工作的团总支委员或者辅导员,所在班级挑战杯参与和成绩优异的带班辅导员。校团委部门、直属学生组织、校研究生会、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以及社团对挑战杯竞赛的组织工作有突出表现的老师和学生。

具体表彰参照学校往年表彰形式,并根据本届竞赛情况和结果,经竞赛组织委员会研究后决定。

在本次竞赛各个阶段,校级竞赛组委会将在校园网等平台上及时发布具体实施通知。

五、本实施方案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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